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2026-2028年度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咨询

河南省

发布时间: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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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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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2026-2028年度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6-45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2026-2028年度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20,000.00元
最高限价:122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磋商-2026-4545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2026-2028年度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 1220000 1220000 122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
5.1.1硬件运维:
5.1.1.1计算存储及备份运维包括:服务器、存储、光纤交换机等运维;平台配置维护;平台设备监控;平台数据备份及恢复;备份数据可用性测试。
5.1.1.2网络及安全设备,包括:保障网络、安全、审计设备正常运作;保障设备的日常巡检、故障处理和远程监控;设备的路由调整和安全策略调整;系统的日常定期网络安全评估。
5.1.2基础环境系统:包括安防监控及综合布线系统、大屏显示、电子会议、机房基础设施、门禁管理系统等。
5.1.2.1安防监控及综合布线系统,包括保障各重点区域安防监控(包含办公楼和服务楼区域)、保障安防应用服务器、大屏、网络等正常运作;保障安防应用存储等设备;保障综合布线各线路;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
5.1.2.2机房基础设施,包括机房精密空调保障、UPS系统、机房装修吊顶、防静电地板、机房照明设施、防雷系统。
5.1.3技术支撑与应急服务:提供日常技术咨询、操作指导、运维台账报送、运维报告及总结;建立应急响应机制,针对系统瘫痪、网络中断、设备故障、安全预警等突发问题,快速到场处置,保障业务稳定运行。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5.5服务时间:2026年10月14日—2028年11月14日;
5.6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指定区域;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时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需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提供相关承诺)。
3.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4日 至 2026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9:43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
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2.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文件中的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始祖路河南电子口岸大楼4楼
联系人:王少庭
联系方式:16637116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56号商鼎大厦209、212、216室
联系人:胡超峰
联系方式:15503818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超峰
联系方式:1550381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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