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鞍子山乡五条线及小城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咨询

辽宁省

发布时间: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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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庄河市鞍子山乡五条线及小城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DLBC2026001

项目名称:庄河市鞍子山乡五条线及小城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采购预算:43.2万元

最高限价:900元/车投标人所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确定服务单位1家,完成庄河市鞍子山乡五条线及小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等服务工作。庄河市鞍子山乡五条线及小城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包含垃圾转运装车、人工工资、燃油费、车辆折旧维修、保险、中转站水电、除臭药剂、消杀、进出场、管理、税费、利润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日期自本次招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注:1.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且首次合同服务期限满一年的前提下,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签订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三年。2.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上级政策重大调整、项目取消或预算无法保障等客观情形,采购人可书面通知中标人终止本合同,双方按实际已完成服务据实结算,互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注: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2)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28日至2026年94日,每天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dalian.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dalian.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根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本项目开标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须审核通过。

3.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认真学习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并完成相应准备工作,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开标当日,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进入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完成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5.网上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离开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否则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注册、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不见面开标等操作流程,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查看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或咨询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

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供应商须在开标、评审期间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供应商,应承担相关后果。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公告信息。

5.询问和质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询问和质疑”)

受理人:吴双兴

联系方式:0411-8931980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庄河市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址:庄河市鞍子山乡

联系方式:吴双兴0411-8931980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

人: 刘雪莲

联系电话: 0411-89825885

电子邮箱: dlbczb5885@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雪莲

话: 0411-89825885

4.监督联系方式

话: 0411-8972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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